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38

738.启17:10

738.启17:10.“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示圣言的一切神性真理都被摧毁了,除了这一个,即: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主;还有一个尚未受到质疑,但当它来到时,也不会幸存,即:主的人身是神性。“五”不是表示五,而是表示其余的一切,在此表示圣言的其余一切神性真理,它们由“诸王”来表示。因为在启示录和圣言中,数字通常表示与它们相关的事物的品质。它们就像与名词相连的形容词,或与主语相连的谓语,如从前面解释的数字2、3、4、6、7、10、12、144中所看到的。因此,这里的“五”表示其余的一切,因为“七”表示圣言的一切神圣事物;由此可知,“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因此,它们当中只剩下两个。由此明显可知,“五位已经倾倒了”表示其余的一切都被摧毁了。经上说他们“倾倒了”,是因为所论及的是“王”,他们倒在剑下。“一位还在”只表示这一神性真理: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主了(可参看AR 618节),如主自己所说的(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13:3; 17:2-3, 10)。这一个还没有被摧毁,是因为如果它被摧毁,他们就不能将统治教会和圣言的一切,以及天堂的权力赋予自己了。
“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示尚未受到质疑的神性真理,当它来到时,不会在他们当中幸存,这神性真理就是:主的人身是神性。经上说它“必须暂时存留”,是因为这符合圣治,如前所述(AR 6 86-687节)。“主的人身是神性”,这是一个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头到尾。它尚未受到质疑的原因是,他们将主的一切权柄都转给自己后,就不能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因为那时平信徒和普通民众会说,他们把神性权柄转给了自己,这样教皇本人就成了神,他的神父们则成了诸神。不过,这个神性真理仍会受到质疑,这一点可从此处它在启示录中被预言了的事实明显看出来。
他们已经看到这另一个真理,即:主的人身是神性,尽管是闭着眼睛,这一点从他们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他们说,圣餐里面不仅有主的身体和血,还有祂的灵魂和神性;因而也有祂的人身和神性的全在;人身若不是神性,就不可能是全在;他们还说,在其身体和血,同时在其灵魂和神性方面的基督在它们里面,他们通过圣餐也在祂里面;这话论及祂的人身;这话是不能说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除非祂的人身是神性。此外,他们还说了这些话:圣徒将与基督一同掌权作王,基督将受到崇拜,圣徒要被祈求和崇敬;以及基督是真光,他们在祂里面生活,并有功德,以及其它涉及祂人身神性的类似的话。这些言论来自特兰托大公会议和确认它们的教皇诏书。因此,他们可能看到了这个真理,但却仿佛闭着眼睛。

诠释启示录 #1151

1151.“香膏、乳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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