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30

730.启17:6.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诠释启示录 #628

628.启14:7.

628.启14:7.“大声说,要敬畏神”表示告诫不要作恶,因为这违背主。“大声”表示告诫;“敬畏神”表示不要作恶,因为这违背主。“敬畏神”就是爱神,害怕作恶,因为这违背祂,一切爱都有这种敬畏在里面(可参看AR 527节)。现在这些话是说给那些将属于地上的新教会之人的,因为改造的第一步就是照十诫生活,十诫列出了不可作的邪恶。凡做这些邪恶的人都不敬畏神;但一个因它们违背神而避开它们,从而不做它们的人,既敬畏主,也爱主,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24)中所教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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