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1020.“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表示取自圣言的良善教义的一切同样都消散了。这从“城”、“列族”和“倒塌”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如刚才所述;因此,“城”表示教义,或教义的一切。“列族”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良善(参看AE 175, 331, 625节)。“倒塌”是指消散,因为当城倒塌时,城就消亡了;当教义倒塌时,其真理就消散了。
(关于第八诫续)
当一个人不去作按道德和属灵意义来理解的假见证,避开并厌恶如罪的它们时,对真理的爱和对公义的爱就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当一个人因此爱真理和公义时,他就是在爱主,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和公义本身。当一个人爱真理和公义时,可以说真理和公义也在爱他,因为主爱他。因此,他的话语成为真理的话语,他的作为成为公义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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