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24.每个人都会下意识地将一群人视为一个个体;因此,一说国王是头,臣民是身体,而某人在这总身体,也就是王国中有一个位置,他当即就能明白是什么意思。政治体是这样,属灵的身体也是这样。属灵的身体就是教会;它的头就是神-人;由此明显可知,被视为一个人的教会若不将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思想为一位神,而是思想为数位,将是何模样?这样的教会看上去就像一个身子数个头,因而不像一个人,而像一个怪物。即便有人说这些头有一个本质,因而一起构成一个头,由此唯一能想像到的,要么是一个头、数张脸;要么数个头、一张脸。如此构成的教会从整体来看,就显得奇形怪状了。而事实上,一神是头,教会是身体,它按照头的指令,而非凭自己行动,这和人的情形一样。正因如此,一个王国只能有一位王,数个王会使王国四分五裂,而一位王就能将它凝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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