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28

728.“手拿盛满了

728.“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该宗教说服源于被亵渎的圣言的圣物,以及被可怕的虚假玷污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杯”或“酒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它是盛东西的(可参看AR 672节),“巴比伦的酒”表示在其可怕的虚假方面的这种宗教说服(AR 632, 635节)。“可憎之物”表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淫乱污秽”表示对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因此,这个女人“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这种宗教说服是由被亵渎和玷污的教会圣物,以及被可怕的虚假玷污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构成的。此处这些话与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说的话很相似: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7)

诠释启示录 #96

96.“这些事是那右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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