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8.“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该宗教说服源于被亵渎的圣言的圣物,以及被可怕的虚假玷污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杯”或“酒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它是盛东西的(可参看AR 672节),“巴比伦的酒”表示在其可怕的虚假方面的这种宗教说服(AR 632, 635节)。“可憎之物”表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淫乱污秽”表示对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因此,这个女人“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这种宗教说服是由被亵渎和玷污的教会圣物,以及被可怕的虚假玷污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构成的。此处这些话与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说的话很相似: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7)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照着这两者施行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骑在马上的”,即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是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启19:1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忠信”表示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是忠信的。当论及人时,“忠信”是指一个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一个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可参看AR 744节)。显然,当论及主时,“真实”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在论及主的地方,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可参看AR 805节)。由此可知,“审判按着公义”表示照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实现的,因此,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AR 233节)。“争战按着公义”表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时,恶人就把自己扔进地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