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6.“镶嵌着金子、宝石”表示他们当中属于圣言的属灵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金子”表示良善(AR 211节);“宝石”表示真理(AR 231, 540, 570节);这两者都来自圣言。“金子、宝石”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这是因为“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因圣言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在圣言中是结合在一起的(AR 134节);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因属于爱,所以本质上是良善;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因属于智慧,所以本质上是真理。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于爱,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属于智慧(可参看AR 725节)。至于如此穿戴和装饰的这个“女人”还有什么意思,可参看前一节。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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