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5.启17:4.“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表示他们当中属于圣言的属天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紫色”表示属天的神性良善,“朱红色”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如稍后所看到的;“穿着”它们表示它们在他们周围,因而与他们同在。源于圣言的这些事物或这些原则之所以与他们同在,是因为那个女人所骑的“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AR 723节)。众所周知,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像衣服那样在他们周围,因而与他们同在,因为他们从外面,而不是从里面崇拜圣言;他们承认圣言,因为圣言论述主,论述祂对天堂和教会的权柄,他们却将这权柄转给自己;圣言还论述赐给彼得的钥匙,他们声称自己是彼得的继任者。由于他们将自己的威严、尊严和权威建立在这两点之上,所以他们必然承认圣言的神圣性。然而,对他们来说,圣言只是像披在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金杯的女人身上的“紫色和朱红色,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
由于经上提到“紫色和朱红色”,然后又提到“金子、宝石和珍珠”,而“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属天的神性良善和真理,“金子和宝石”表示属灵的神性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来自圣言,所以必须说一说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主的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由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的天使组成,属灵国度由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智慧的天使组成。这两个国度都有良善和真理;“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属天国度的天使中间的良善和真理,“金子和宝石”表示属灵国度的天使中间的良善和真理。天使们从主那里通过圣言拥有这两类良善和真理;因此,圣言有两种内在意义,即属天意义和属灵意义。这就是为何骑在朱红色兽上的“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
以下经文也表示这个女人所表示的东西: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拉撒路被人放在财主门口,渴望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路加福音16:19-21)
“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的财主”是指犹太人,他们拥有圣言;“拉撒路”是指没有圣言的外邦人。在以下经文中,所表示的,也是类似事物;耶利米哀歌:
那些从前吃美食的,如今在街上被荒废;那些从前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耶利米书:
因此,你使人荒废,要怎样行呢?你虽穿上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徒然自显美丽。(耶利米书4:30)
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女儿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24)
以西结书:
你的帆是用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蓝色、紫色布做的。(以西结书27:7)
这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
由于“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所以亚伦的圣衣,以及帐幕的幔子和围幔,都是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细麻织成的(出埃及记26:4, 31, 36; 27:16; 28:6, 15);围幔也是(出埃及记26:1);约柜前的幔子(出埃及记26:31);会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子的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带子(出埃及记28:8);决断的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周围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蒙陈设饼的朱红色布(民数记4:8)。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所穿的“紫色和朱红色衣服”表示什么。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在那里,经上说:
哀哉,这大城,素常穿着细麻、紫色和朱红色,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启示录18:16, 17)
又:
巴比伦的货物当中有紫色料,朱红色料,黄金,宝石,珍珠。(启示录18:12)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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