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3.“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建立在被他们亵渎的圣言之上。“女人”表示天主教或巴比伦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因为下面经上说:“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女人”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AR 434节),在此表示天主教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它处于一种对立的情感。“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如稍后所看到的;“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圣言被完全亵渎了;因为“亵渎”(blasphemy)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否认和对圣言的玷污(AR 571, 582, 692, 715节),因而表示亵渎(profanation)。事实上,一个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并歪曲圣言,哪怕不是有意的人,也的确亵渎了,只是比较轻微;但那些将主的神性人身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自己,因而否认它,利用圣言的一切来为自己获取对教会和天堂的圣物的统治,为此玷污圣言的人,就犯了严重的亵渎罪。由此明显可知,“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建立在被他们亵渎的圣言之上。“朱红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圣言真理。
“朱红色的兽”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这一点乍一看似乎又遥远又奇怪,甚至荒谬,因为它被称为“兽”。然而,从前面(AR 239, 405, 567节)可以看出,在灵义上,“兽”表示属世情感,它论及或被应用于圣言、教会和人。“四活物”,其中一个是狮子,一个是牛犊,第四个是鹰,就表示圣言,在以西结书也被称为“兽”(AR 239, 275, 286, 672节)。“马”,也是一个兽,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众所周知,“羔羊”表示主,“绵羊”表示教会之人,“羊群”表示教会本身。引用这些例子,是免得有人对“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感到疑惑。由于天主教的宗教或宗教说服把它的力量和尊严建立在圣言之上,所以这个女人被看到“骑在朱红色的兽上”,就像之前她被看到“坐在众水上”(启17:1)一样,“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如前所述(AR 719节)。“兽”表示圣言,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中论到它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
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凡住在地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惊奇。(启示录17:8)
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启示录17:11)
那十角,就是十王,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启示录17:12-13)
因为神将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启示录17:17)
这些话只能论及圣言。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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