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3.“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建立在被他们亵渎的圣言之上。“女人”表示天主教或巴比伦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因为下面经上说:“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女人”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AR 434节),在此表示天主教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它处于一种对立的情感。“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如稍后所看到的;“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圣言被完全亵渎了;因为“亵渎”(blasphemy)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否认和对圣言的玷污(AR 571, 582, 692, 715节),因而表示亵渎(profanation)。事实上,一个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并歪曲圣言,哪怕不是有意的人,也的确亵渎了,只是比较轻微;但那些将主的神性人身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自己,因而否认它,利用圣言的一切来为自己获取对教会和天堂的圣物的统治,为此玷污圣言的人,就犯了严重的亵渎罪。由此明显可知,“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建立在被他们亵渎的圣言之上。“朱红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圣言真理。
“朱红色的兽”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这一点乍一看似乎又遥远又奇怪,甚至荒谬,因为它被称为“兽”。然而,从前面(AR 239, 405, 567节)可以看出,在灵义上,“兽”表示属世情感,它论及或被应用于圣言、教会和人。“四活物”,其中一个是狮子,一个是牛犊,第四个是鹰,就表示圣言,在以西结书也被称为“兽”(AR 239, 275, 286, 672节)。“马”,也是一个兽,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众所周知,“羔羊”表示主,“绵羊”表示教会之人,“羊群”表示教会本身。引用这些例子,是免得有人对“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感到疑惑。由于天主教的宗教或宗教说服把它的力量和尊严建立在圣言之上,所以这个女人被看到“骑在朱红色的兽上”,就像之前她被看到“坐在众水上”(启17:1)一样,“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如前所述(AR 719节)。“兽”表示圣言,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中论到它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
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凡住在地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惊奇。(启示录17:8)
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启示录17:11)
那十角,就是十王,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启示录17:12-13)
因为神将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启示录17:17)
这些话只能论及圣言。
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来自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都不能理解,从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即:祂是天地之神(AR 279, 617节);“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层感知到,事实就是如此,也就是理解、从而接受和承认;不这样学的人,学了,却没有学会,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十四万四千人”是指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人(AR 612节)。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之所以不能学这歌,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种观念:有神性的三个位格,它们彼此有别;事实上,三位一体的教义上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尽管那里补充说:这三者为一,然而,他们在思维上仍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靠近父,因为父排在第一位。此外,教会的领袖教导说,他们应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圣灵来;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关于三个位格的思维观念被确认了,或说被牢固确立,以至于他们不能认为子是神,与父同等,并与父为一,而是认为子与其他任何人同等,尽管就其人身而言,唯独祂是公义,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维观念,他们不能理解主既然生在世上,怎么能成为天地之神,更不用说祂是独一神了,尽管他们听到并阅读了前面(AR 613节)所引用的一切经文,以及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12:4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3, 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还有,祂从耶和华父成孕,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路加福音1:34, 35, 38);因此,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谁都能看出,这些话论及生在世上的主;又如:
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28, 38; 14:6-11)
尽管他们可能听到和读到了这些话,然而,他们仍不能放弃在童年时期所孕育,后来又被老师确认的观念,这种观念如此封闭他们的理性官能,以至于他们不能看到,也就是说,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他们也不能明白,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以使得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这就是主降世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主在约翰福音中充分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一样被扔出去,在火里烧干。(约翰福音15:5, 6)
又: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 23, 26; 6:56;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清楚看出,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其目的是让人们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因此要靠近主。主经常说的话也确认了这一点,即:人们必须相信祂,好得永生(参看AR 553节)。
谁看不出,所有这些话都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如果祂的人身不是神性,祂永远不会说,也不可能说,祂在人们里面,人们在祂里面,人们必须信祂,好得永生。“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15:16; 16:23)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也不是说为了子去求,而是说靠近主,并通过祂靠近父,因为父在子里面,他们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这才是“奉主的名”求所表示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不信子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路加福音:
耶稣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路加福音9:48)
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此外在其它地方,经上也说“奉主的名”(马太福音7:22; 18:5, 20; 19:29; 23:39; 马可福音9:37; 16:17; 路加福音13:35; 19:38; 24:47; 约翰福音1:12; 2:23; 5:43; 12:13; 15:16; 16:23-24, 26-27; 17:6)。至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父的名”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可参看前文(AR 81, 165, 5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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