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1.“地上的居民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由于那些在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里的人中间对圣言的玷污,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喝醉了淫乱的酒”表示因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在此因对它们的玷污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酒”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316节),“淫乱”表示对它的歪曲和玷污(AR 134, 620, 632, 635节)。因此,“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地上的居民”表示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如前所述(启11:10; 12:12; 13:13, 14; 14:6);但在此表示那些在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里的人,其实教会不在那里,因为他们不靠近主,也不读圣言,还祈求死人(参看AR 718节)。“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这一点的确可以看出来,不需要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实;但由于许多人看不到这一点,因他们在读圣言时,不是属灵地,而是感官地,也就是物质地思考圣言的细节,所以我要从圣言中引用一些经文,以证实“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事物,也就是说,在神学事物上的疯狂;以赛亚书:
他们醉了,却非因酒;他们东倒西歪,却非因烈酒。(以赛亚书29:9)
又:
你这困苦却非因酒而醉的,当听这话。(以赛亚书51:21)
耶利米书: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因此列族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又:
巴别必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设摆他们的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狂欢,睡一个时代的觉,不再醒起。(耶利米书51:37, 39)
启示录:
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因为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的酒。(启示录14:8; 18:3)
耶利米书:
各坛都要装满酒;看哪,我必使这地的一切居民,列王,祭司,先知,都酩酊大醉。(耶利米书13:12, 13)
以西结书:
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毁灭与荒凉的杯。(以西结书23:32, 33)
耶利米书:
以东的女儿哪,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那鸿书:
你也必喝醉。(那鸿书3:11)
耶利米书: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耶利米书25:27)
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在自己面前聪明的人;祸哉!那些饮酒的英雄,以能力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1, 22)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9:11-12,14; 24:20; 28:1, 3, 7-8; 56:12; 耶利米书23:9-10; 耶利米哀歌3:15; 何西阿书4:11-12, 17-18; 约珥书1:5-7; 哈巴谷书2:15; 诗篇75:8; 107:27)。
114. 在教会,众所周知,主在教会有两个职份,即祭司和国王。但由于很少有人知道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故有必要解释一下。就其祭司的职份而言,主被称为“耶稣”;就国王的职份而言,主被称为“基督”。在圣言中,就其祭司职份而言,祂还被称为“耶和华”和“主”;就国王的职份而言,祂被称为“神”和“以色列的圣者”,以及“王”。这两个职份之别犹如爱与智慧之别,或也可说,善与真之别。所以,凡主出于圣爱或圣善所行或所成就的,都是以其祭司职份来行或成就的。而凡主出于圣智或圣真所行或所成就的,都是以其国王的职份来行或成就的。此外,在圣言中,祭司和神职表神圣良善;而国王和王权表神圣真理。在以色列教会中,祭司和国王同样代表这二者。救赎涉及这两个职份,至于这个职份涉及哪一部分,那个职份又涉及哪一部分,这在下文将予以讨论。为了清楚明白这一主题的具体细节,现分为以下几节予以解读:
(1)真正的救赎就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并藉此预备一个全新的属灵教会。
(2)若没有这种救赎,无人能得救,天使也不可能平安无事。
(3)因此,主不仅救赎了世人,还救赎了天使。
(4)救赎纯粹是神性行为。
(5)这种救赎只能通过神道成肉身来成就。
(6)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经受的终极试探,也是荣耀其人性,即将其与父的神性融合的途径;但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本身。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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