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0.启17:2.“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表示它已经玷污了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理和良善。“行淫”表示歪曲和玷污真理,如前所述(AR 719节);“地上的诸王”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地”表示教会。“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此抽象地说,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可参看AR 20, 664节),在此表示那些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经上说“地上的诸王”与大淫妇行淫,就好像是“地上的诸王”所表示的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这么做的;但这符合字义上的圣言的风格,在圣言的字义上,来自人及其邪恶的东西被归于神和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包括圣言的真理,如前面频繁所述。因此,真正的意义,即灵义是,这种宗教说服玷污,事实上亵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人若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很容易被误导,以为“地上的诸王”是指地上的君王,而事实上,所指的,不是君王,而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源于邪恶的虚假。
为了更清楚地表明,“地上的君王”只是指教会的真理或虚假,“君王的淫行”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被歪曲、玷污和亵渎,我们要从启示录和但以理书中引用一些经文,凡能反思的人,都可以从中看到,所指的不是君王或国王,这些经文是: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你们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启示录19:18)
朱红色兽的七头就是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那兽是第八位王,和那七位同列。(启示录17:9-11)
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启示录17:12)
经上还说,如此处:
地上的列王素来与淫妇行淫一同奢华生活。(启示录18:3, 9)
凡能反思的人,谁看不出这里的“王”不是指君王?在但以理书中,经上说了同样的话;如“多毛的公山羊”就是希腊王:
两眼之间的大角,就是头一王;犯法的人贯满的时候,必有一王兴起,脸上刚硬,能懂诡计。(但以理书8:21, 23)
又:
从海中上来的这四个兽就是四王,将要从地上兴起,第四个兽的十角就是十王,在他们之后又兴起一王,他必制伏三王。(但以理书7:17, 24)
同样:
南方王和北方王彼此争战;南方王差他的女儿去北方王那里;北方王自高自大,攻击神,承认外邦神;凡承认那神的人,他必用金,银,宝石和可爱之物敬奉,使他们管辖许多人,又分地给他们作为报偿;他必在诸海之间和荣美的圣山周围设立他会幕的帐棚;他到了他的结局,等等。(但以理书11章)
“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之人的国度或教会,“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国度或教会;因为这是关于将要到来的教会的预言,表明它们在开始和以后的品质。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之所以被称为“王”,是因为他们被称为“主的儿子”;他们因被主重生而被称为“从主生的”,以及“继承者”;因为主就是王本身,天堂和教会是祂的国度。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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