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20

720.启17:2.

720.启17:2.“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表示它已经玷污了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理和良善。“行淫”表示歪曲和玷污真理,如前所述(AR 719节);“地上的诸王”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地”表示教会。“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此抽象地说,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可参看AR 20, 664节),在此表示那些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经上说“地上的诸王”与大淫妇行淫,就好像是“地上的诸王”所表示的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这么做的;但这符合字义上的圣言的风格,在圣言的字义上,来自人及其邪恶的东西被归于神和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包括圣言的真理,如前面频繁所述。因此,真正的意义,即灵义是,这种宗教说服玷污,事实上亵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人若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很容易被误导,以为“地上的诸王”是指地上的君王,而事实上,所指的,不是君王,而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源于邪恶的虚假。
为了更清楚地表明,“地上的君王”只是指教会的真理或虚假,“君王的淫行”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被歪曲、玷污和亵渎,我们要从启示录和但以理书中引用一些经文,凡能反思的人,都可以从中看到,所指的不是君王或国王,这些经文是: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你们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启示录19:18)
朱红色兽的七头就是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那兽是第八位王,和那七位同列。(启示录17:9-11)
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启示录17:12)
经上还说,如此处:
地上的列王素来与淫妇行淫一同奢华生活。(启示录18:3, 9)
凡能反思的人,谁看不出这里的“王”不是指君王?在但以理书中,经上说了同样的话;如“多毛的公山羊”就是希腊王:
两眼之间的大角,就是头一王;犯法的人贯满的时候,必有一王兴起,脸上刚硬,能懂诡计。(但以理书8:21, 23)
又:
从海中上来的这四个兽就是四王,将要从地上兴起,第四个兽的十角就是十王,在他们之后又兴起一王,他必制伏三王。(但以理书7:17, 24)
同样:
南方王和北方王彼此争战;南方王差他的女儿去北方王那里;北方王自高自大,攻击神,承认外邦神;凡承认那神的人,他必用金,银,宝石和可爱之物敬奉,使他们管辖许多人,又分地给他们作为报偿;他必在诸海之间和荣美的圣山周围设立他会幕的帐棚;他到了他的结局,等等。(但以理书11章)
“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之人的国度或教会,“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国度或教会;因为这是关于将要到来的教会的预言,表明它们在开始和以后的品质。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之所以被称为“王”,是因为他们被称为“主的儿子”;他们因被主重生而被称为“从主生的”,以及“继承者”;因为主就是王本身,天堂和教会是祂的国度。

诠释启示录 #1012

启16:17 10

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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