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0.启17:2.“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表示它已经玷污了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理和良善。“行淫”表示歪曲和玷污真理,如前所述(AR 719节);“地上的诸王”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地”表示教会。“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此抽象地说,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可参看AR 20, 664节),在此表示那些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经上说“地上的诸王”与大淫妇行淫,就好像是“地上的诸王”所表示的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这么做的;但这符合字义上的圣言的风格,在圣言的字义上,来自人及其邪恶的东西被归于神和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包括圣言的真理,如前面频繁所述。因此,真正的意义,即灵义是,这种宗教说服玷污,事实上亵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人若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很容易被误导,以为“地上的诸王”是指地上的君王,而事实上,所指的,不是君王,而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源于邪恶的虚假。
为了更清楚地表明,“地上的君王”只是指教会的真理或虚假,“君王的淫行”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被歪曲、玷污和亵渎,我们要从启示录和但以理书中引用一些经文,凡能反思的人,都可以从中看到,所指的不是君王或国王,这些经文是: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你们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启示录19:18)
朱红色兽的七头就是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那兽是第八位王,和那七位同列。(启示录17:9-11)
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启示录17:12)
经上还说,如此处:
地上的列王素来与淫妇行淫一同奢华生活。(启示录18:3, 9)
凡能反思的人,谁看不出这里的“王”不是指君王?在但以理书中,经上说了同样的话;如“多毛的公山羊”就是希腊王:
两眼之间的大角,就是头一王;犯法的人贯满的时候,必有一王兴起,脸上刚硬,能懂诡计。(但以理书8:21, 23)
又:
从海中上来的这四个兽就是四王,将要从地上兴起,第四个兽的十角就是十王,在他们之后又兴起一王,他必制伏三王。(但以理书7:17, 24)
同样:
南方王和北方王彼此争战;南方王差他的女儿去北方王那里;北方王自高自大,攻击神,承认外邦神;凡承认那神的人,他必用金,银,宝石和可爱之物敬奉,使他们管辖许多人,又分地给他们作为报偿;他必在诸海之间和荣美的圣山周围设立他会幕的帐棚;他到了他的结局,等等。(但以理书11章)
“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之人的国度或教会,“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国度或教会;因为这是关于将要到来的教会的预言,表明它们在开始和以后的品质。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之所以被称为“王”,是因为他们被称为“主的儿子”;他们因被主重生而被称为“从主生的”,以及“继承者”;因为主就是王本身,天堂和教会是祂的国度。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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