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16

716.对此,我补充

716.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在灵界,我与几位英国主教谈论我于1758年在伦敦出版的几本短著,即:《天堂与地狱》、《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最后的审判》、《白马》和《宇宙星球》;我将这几本短著作为礼物送给了所有主教和许多权贵或领主。他们都说收到了,也仔细看了,但不认为它们有任何价值,尽管写得很巧妙。他们还说,他们逢人就劝他们不能读这些书。我问这是为什么,因为事实上,这些书包含了关于天堂和地狱、死后生活的奥秘,以及最值得关注的更多奥秘,这些奥秘都是主为了那些将属于祂的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所揭示的。但他们却说:“这与我们何干?”他们还像以前在世上那样猛烈抨击、大肆诋毁它们。我都听到了,于是就当着他们的面读了启示录中的这几节经文: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我又看见三个污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他们本是鬼魔的灵,施行迹象,出去到地上和全世界的列王那里,召集他们去赴那神全能者大日的争战。他就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希伯来话叫作哈米吉多顿。(启示录16:12-16)
我又当着他们的面解释了这几节经文,并说,他们,和其它地方像他们一样的人,就是这些描述所指的人。
有一位国王,就是当今执政国王的祖父,从天上听到我对这些主教说的话,有点恼火地说:“这是什么?”然后,其中一位主教在世上就没有和他们走在一起,他转向国王说:“你现在亲眼看到的这些人在世上就认为,甚至现在仍认为主的神性人身是一个普通人的人身,他们将一切救恩和救赎都归于父神,而不是归于主,除非是出于实现这一切的原因。因为他们信父神,不信祂的儿子,尽管他们从主那里知道:父的意思是叫他们信子;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6:40; 3:36)。此外,他们还将主通过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仁爱从与救恩有关的最小部分中逐出。”
在与国王进一步的交谈中,这位主教揭露了许多主教不断追求并奉行的圣统制,他们在宗教权威,同时在政治权威的支持下,通过特使、教廷公使、牧函、对话而与他们阶层的所有人联合起来并结成联盟,由此建立或强化圣统制。因此,他们几乎都紧紧粘在一起,就像一捆木头。此处,正是由于这种圣统制,即使上述新耶路撒冷的著作已经在伦敦出版,并作为礼物送给他们,却仍被如此羞辱地弃绝,以至于在他们的图书目录中甚至不值一提。听到这些话,这位国王目瞪口呆,尤其震惊于他们竟如此思想主和仁爱;殊不知,主是天地之神,而仁爱是宗教本身,或宗教的本质。这时,因一道光从天而降,他们的心智和信仰的内层被打开了;国王看见它们后,就说:“走开!唉,听到关于天堂和永生的事,谁会如此无动于衷呢?”
然后,国王就问为什么神职人员让主教们如此普遍服从;这位主教说,这是由于每个主教在自己的教区内都有权向国王提名一个教区的一个人,或一个候选人,而不是像其它国家那样提名三个人。由于这种权力,他们能让他们的支持者或门徒获得更高的荣誉和更大的利益,各人照着各人所表现出的服从来获得。这位主教还揭露了这种圣统制可以走得有多远,它甚至能发展到权力或统治是本质,或基本目标,宗教是一种形式的地步。他们对权力的热情也显露出来,被天使们看到了;他们发现,这种热情超越了那些拥有世俗权威的人对权力的热情。
注:这位国王是乔治二世。



诠释启示录 #689

689.启11:17

689.启11:17.“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承认,即一切存在、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这从“说,感谢”、“主神”和“全能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感谢”是指承认,因为“伏面拜神”,然后“感谢”不可能具有其它含义,只能表示承认,在此表示主的全能;“主神”是指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在圣言中,哪里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哪里就用“主”和“耶和华”这些名字,哪里所指的是神性真理,哪里就用“神”这个名;因此,“主神”和“耶和华神”表示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外,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为“主”。“全能者”是指凭祂自己存在,存活,并拥有能力,也指天使和人的存在,生命和能力都来自祂。全能是指这些事物(可参看AE 43节);神性全能是指无限之物(AE 286节)。
关于神性全能:它不涉及违反秩序的任何能力,而是涉及符合秩序的一切能力,因为一切秩序都来自主;由此可知,没有人拥有符合秩序的任何能力,除非从主,也就是秩序的源头那里。这清楚表明,照秩序引导人,从他生命的开始甚至直到永恒的每时每刻,都属于神性全能,它照着秩序的律法如此行,这些律法是无数的,其数目是无法表达的。然而,只有人让自己被引导,也就是不愿意被自己引导,这一切才能发生;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愿意被自己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到秩序的对立面。由于引导一个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因而违反秩序不能引导任何人属于神性全能,所以引导凡愿意引导自己的人上天堂不属于神性全能;秩序的一条律法是这样:凡一个人所行的,他都要出于理性和自由去行,因为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都会留在人身上,作为他自己的被归给他;而不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则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拯救那些不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不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按照秩序被引导就是按照秩序的律法被引导,秩序的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生活的戒律;因此,引导一个愿意按照这些被引导的人,每时每刻,并继续直到永恒,属于神性全能。因为那里的每时每刻就是被看到、移除和渗入的无限事物,好叫一个人能远离邪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一过程照着秩序持续并紧密相连。保护人们免受地狱之苦,只要不伤害他们的自由和理性,也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所有地狱对抗主的神性能力,都如同无有;没有主的这种能力,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不过,关于全能,详情可参看前文(AE 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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