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16

716.对此,我补充

716.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在灵界,我与几位英国主教谈论我于1758年在伦敦出版的几本短著,即:《天堂与地狱》、《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最后的审判》、《白马》和《宇宙星球》;我将这几本短著作为礼物送给了所有主教和许多权贵或领主。他们都说收到了,也仔细看了,但不认为它们有任何价值,尽管写得很巧妙。他们还说,他们逢人就劝他们不能读这些书。我问这是为什么,因为事实上,这些书包含了关于天堂和地狱、死后生活的奥秘,以及最值得关注的更多奥秘,这些奥秘都是主为了那些将属于祂的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所揭示的。但他们却说:“这与我们何干?”他们还像以前在世上那样猛烈抨击、大肆诋毁它们。我都听到了,于是就当着他们的面读了启示录中的这几节经文: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我又看见三个污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他们本是鬼魔的灵,施行迹象,出去到地上和全世界的列王那里,召集他们去赴那神全能者大日的争战。他就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希伯来话叫作哈米吉多顿。(启示录16:12-16)
我又当着他们的面解释了这几节经文,并说,他们,和其它地方像他们一样的人,就是这些描述所指的人。
有一位国王,就是当今执政国王的祖父,从天上听到我对这些主教说的话,有点恼火地说:“这是什么?”然后,其中一位主教在世上就没有和他们走在一起,他转向国王说:“你现在亲眼看到的这些人在世上就认为,甚至现在仍认为主的神性人身是一个普通人的人身,他们将一切救恩和救赎都归于父神,而不是归于主,除非是出于实现这一切的原因。因为他们信父神,不信祂的儿子,尽管他们从主那里知道:父的意思是叫他们信子;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6:40; 3:36)。此外,他们还将主通过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仁爱从与救恩有关的最小部分中逐出。”
在与国王进一步的交谈中,这位主教揭露了许多主教不断追求并奉行的圣统制,他们在宗教权威,同时在政治权威的支持下,通过特使、教廷公使、牧函、对话而与他们阶层的所有人联合起来并结成联盟,由此建立或强化圣统制。因此,他们几乎都紧紧粘在一起,就像一捆木头。此处,正是由于这种圣统制,即使上述新耶路撒冷的著作已经在伦敦出版,并作为礼物送给他们,却仍被如此羞辱地弃绝,以至于在他们的图书目录中甚至不值一提。听到这些话,这位国王目瞪口呆,尤其震惊于他们竟如此思想主和仁爱;殊不知,主是天地之神,而仁爱是宗教本身,或宗教的本质。这时,因一道光从天而降,他们的心智和信仰的内层被打开了;国王看见它们后,就说:“走开!唉,听到关于天堂和永生的事,谁会如此无动于衷呢?”
然后,国王就问为什么神职人员让主教们如此普遍服从;这位主教说,这是由于每个主教在自己的教区内都有权向国王提名一个教区的一个人,或一个候选人,而不是像其它国家那样提名三个人。由于这种权力,他们能让他们的支持者或门徒获得更高的荣誉和更大的利益,各人照着各人所表现出的服从来获得。这位主教还揭露了这种圣统制可以走得有多远,它甚至能发展到权力或统治是本质,或基本目标,宗教是一种形式的地步。他们对权力的热情也显露出来,被天使们看到了;他们发现,这种热情超越了那些拥有世俗权威的人对权力的热情。
注:这位国王是乔治二世。



诠释启示录 #1121

1121.“并不是寡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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