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10

710.启16:18

710.启16:18.“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在教会中那些处于唯信,拒绝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之人当中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因为即便知道它们,这些人也不愿从中退出。“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基于虚假的论据,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说的(AR 396, 530节),以及那里类似的话明显看出来。那些处于与律法作为分离之信,由此处于生活邪恶的人拒绝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因为即便知道这些邪恶,他们也不愿从中退出,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验教导这一点;事实上,邪恶就是快乐,因为它们是爱,没有人愿意从快乐中退出,除非他关注死后的生活,先关注地狱,看看地狱是什么样,然后关注天堂,看看天堂是什么样,在停止恶行时思想它们。那时如果他还仰望主,并思想:“与永恒相比,暂时的东西算什么呢?岂不如同乌有?”那么,他就能反省自己的邪恶,想了解它们,并从中退出。但他若确认唯信,就会在心里说,我们的神学信仰,就是父神为了那为我们的罪而受难的儿子已经施了怜悯,只要我怀着某种信心祈求这信仰,它就会成就一切;于是,他不反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他还出于这信仰对自己说,邪恶不定罪,救赎在于纯粹的怜悯,等等;因此,他留在自己的邪恶中,以它们为快乐,甚至直到生命的结束。这就是此处“响声,闪电,雷轰”所表示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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