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0.启16:18.“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在教会中那些处于唯信,拒绝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之人当中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因为即便知道它们,这些人也不愿从中退出。“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基于虚假的论据,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说的(AR 396, 530节),以及那里类似的话明显看出来。那些处于与律法作为分离之信,由此处于生活邪恶的人拒绝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因为即便知道这些邪恶,他们也不愿从中退出,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验教导这一点;事实上,邪恶就是快乐,因为它们是爱,没有人愿意从快乐中退出,除非他关注死后的生活,先关注地狱,看看地狱是什么样,然后关注天堂,看看天堂是什么样,在停止恶行时思想它们。那时如果他还仰望主,并思想:“与永恒相比,暂时的东西算什么呢?岂不如同乌有?”那么,他就能反省自己的邪恶,想了解它们,并从中退出。但他若确认唯信,就会在心里说,我们的神学信仰,就是父神为了那为我们的罪而受难的儿子已经施了怜悯,只要我怀着某种信心祈求这信仰,它就会成就一切;于是,他不反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他还出于这信仰对自己说,邪恶不定罪,救赎在于纯粹的怜悯,等等;因此,他留在自己的邪恶中,以它们为快乐,甚至直到生命的结束。这就是此处“响声,闪电,雷轰”所表示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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