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6.“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表示免得他们与那些没有处于真理的人联系在一起,也免得他们的地狱之爱出现。“赤身而行”表示没有真理的生活。“赤身的羞耻”,或私处表示污秽的爱,也就是地狱之爱;由于经上说“免得叫他们见羞耻”,所以它表示免得这些爱出现。“赤身”表示对真理的无知,“赤身的羞耻”表示地狱之爱(参看AR 213节)。这些话是对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之人说的,好叫他们学习真理,并留在其中,因为没有真理,他们与生俱来的邪恶,也就是地狱之爱,无法移除。没有真理,人的确可以像一个基督徒一样生活,但这只是在世人面前,而不是在天使面前。他们当学习的真理与主有关,也与他们当照之生活的诫命有关。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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