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6.“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表示免得他们与那些没有处于真理的人联系在一起,也免得他们的地狱之爱出现。“赤身而行”表示没有真理的生活。“赤身的羞耻”,或私处表示污秽的爱,也就是地狱之爱;由于经上说“免得叫他们见羞耻”,所以它表示免得这些爱出现。“赤身”表示对真理的无知,“赤身的羞耻”表示地狱之爱(参看AR 213节)。这些话是对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之人说的,好叫他们学习真理,并留在其中,因为没有真理,他们与生俱来的邪恶,也就是地狱之爱,无法移除。没有真理,人的确可以像一个基督徒一样生活,但这只是在世人面前,而不是在天使面前。他们当学习的真理与主有关,也与他们当照之生活的诫命有关。
Life27.⑶如果一个人拥有大量知识和大量智慧,却不避恶如罪,那么他仍没有智慧。这也是由于刚才所列举的原因(21, 24–25节),即:他的智慧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主。例如,他若清楚知道其教会的教义,以及涉及它的一切,直至最后细节,还知道如何通过圣言和推理证实它们,知道历代所有教会的教义和所有公会的法令,甚至知道真理,也看见并理解它们,因而知道何为信、仁、虔诚、悔改和赦罪、重生、洗礼、圣餐、主、救赎和得救,却没有避恶如罪,仍旧没有智慧,因为他的知识或认知没有生命,这些知识或认知仅属于他的理解力,没有同时属于他的意愿;这样的知识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其原因就是前面(15节)所提到的那些。此外,死后这个人自己就会扔掉它们,因为它们不符合他的意愿之爱。然而,知识或认知仍是最有必要的,因为它们教导一个人当如何行事;当他把这些知识付诸于行动时,它们就在他里面活过来,在此之前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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