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97

697.启16:11

697.启16:11.“又因自己的痛苦和疮,就亵渎天上的神”表示他们由于内在的虚假和邪恶所产生的厌恶或抵触而不能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而这些内在的虚假和邪恶源于对唯信教义的承认和接受。“亵渎天上的神”表示否认或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AR 571, 582节);“痛苦”表示承认它的痛苦,如前所述(AR 696节),因而表示内在的虚假所产生的厌恶或抵触,因为厌恶或抵触是一种痛苦。“痛苦”论及虚假;“疮”表示内在的邪恶,如前所述(AR 678节);由于内在的邪恶和虚假源于对唯信教义的承认和接受,所以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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