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92

692.启16:9.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最后的审判(续) #51

51.荷兰人所住的城

51.荷兰人所住的城镇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受到保护。他们所有的街道都有顶盖和大门,以防止有人从周围的岩石和山冈上偷窥他们。这是由于他们与生俱来的谨慎,就是隐藏自己的筹划,不泄露自己的意图;因为在灵界,观察者只需看看你,就能明白你的计划。如果有人来到他们这里,想要调查他们的生活状态,那么当他想出去时,荷兰人就把他带到被锁上的街道大门,然后通过其它路线把他带到更多被锁上的大门,直到他极度厌倦、恼火;这时他最终被放出去。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他回来。

旨在掌控丈夫的妻子住在城市的一边,只有在受到丈夫的正式邀请时才可以与丈夫见面。然后,丈夫把她们领到彼此没有掌控的已婚夫妇所住的房屋,向她们展示他们的房屋装饰得多么好,多么整洁而漂亮,并且他们过着多么愉快的生活;她们被告知,这是夫妻相爱的结果。注意到这一点,并且印象深刻的妻子就不再试图掌控自己的丈夫,而是与他们一起生活。然后,这些夫妇被赐予靠近中心的住处,并被称为天使。这是因为婚姻之爱是一种天堂之爱,它与掌控欲毫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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