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156.(6)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以及它所发出的一切。具体来说,人的灵无非是他的心智。死后活着的就是心智,那时它被称为灵。他若是善的,就是天使灵,随后成为天使;若是恶的,就是撒旦灵,随后成为撒旦。人的心智就是他的内在人,也就是真正的人,居于肉体所构成的外在人中。所以,当肉体通过死亡脱去后,内在人完全就是人的样式。因此,那些以为人的心智仅居于头脑中的人是错的。
头脑中只有心智的初始元素,人通过理解力所思的一切和通过意愿所行的一切皆从这些初始元素发出。心智的衍生元素则存在于身体中,它们用来形成感觉和活动。心智由于总是附着于身体结构,故会赋予它们感觉和活动,还给它们造成一种感觉,即身体靠自己思考和行动。但是,凡智者都知道,后者(即身体靠自己思考和行动)是一个错觉。既然人的灵通过理解力思考,通过意愿行动,既然身体无法自主行动,只能通过灵,那么可知,人的灵就是他的聪明(或才智intelligence)和爱的情感,以及由这二者所发出和运行的一切。
“人的灵”是指诸如属乎心智之类的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比撒列被智慧、聪明、知识的灵充满。(出埃及记31:3)
尼布甲尼撒称但以理里面有美好的灵性,又有知识、聪明和智慧。(但以理书5:12,14)
约书亚被智慧的灵充满。(申命记34:9)
你们要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西结书18:31)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我住在破碎、谦卑的灵里,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以赛亚书57:15)
神所要的祭,就是破碎的灵。(诗篇51:17)
我要赐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以赛亚书61:3)
“灵”还表堕落、邪恶心智的产物,如下列经文所证明的:
祂对愚顽的先知说,他们随从自己的灵。(以西结书13:3)
你们要怀的是糠秕,要生的是碎秸,至于你们的灵,火必吞灭你们。(以赛亚书33:11)
在灵里游荡,口吐谎言之人。(弥迦书2:11)
其灵对神不忠贞的一代。(诗篇78:8)
邪恶的灵。(何西阿书4:12;5:4)
一切心都必消化,一切灵都必衰微。(以西结书21:7)
你们的灵所起之意万不能成就。(以西结书20:32)
凡灵里没有诡诈的。(诗篇32:2)
法老的灵不安。(创世记41:8)
尼布甲尼撒的灵烦乱。(但以理书2:3)
这些以及其它许多经文清楚证实,“灵”表人的心智及其所属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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