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92

692.启16:9.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真实的基督教 #106

106.这两种状态可

106.这两种状态可由宇宙万物来代表,因为它们符合神序,而神序充满宇宙万物,直至最小细节。在每个人的生命中,第一种状态由他的婴儿、孩童,直到少年、青年和成年早期时的状态来代表。这种状态以他在父母面前的谦卑,顺服,以及教师和导师的教导为标志;而第二种状态则由这个人成长为自己的主人和自主选择者,或自由行使自己的意愿和觉知,并且在自己家里有控制权时的状态来代表。所以,下列状态可代表第一种状态:他成为王或君主前的王子、国王的儿子或君主的儿子的状态;市民成为地方法官前的状态;国民成为公务人员前的状态;学生成为神父前接受神职训练时的状态,然后成为牧师前的状态,再后来成为主教前的状态;少女成为妻子前的状态,或侍女成为当家主母前的状态;一般来说,职员成为店主前的状态,或士兵成为军官前的状态,仆人成为主人前的状态。这些人的第一种状态是服侍的状态,第二种状态是行使自己的意愿并由此行使自己的觉知的状态。
这两种状态也可由动物界的各种生物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走兽和飞鸟尚由父母照料,时时跟随它们,由它们喂养和引导时的状态来代表;而第二种状态则由它们离开父母、自己照顾自己时的状态来代表。毛虫同样具有这样的代表性:第一种状态由它们爬行并吞食树叶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则由它们蜕皮变成蝴蝶时的状态来代表。这两种状态还可用植物界中的事物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植株从种子萌芽,然后长出大小枝叶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则由它结果并产出新种子时的状态来代表。这好比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为属树木的一切皆与真理相对应,而果实则与各种良善相对应。停留在第一种状态,未进入第二种状态的人就象只长叶、不结果的树。论到这种树,圣言上说:
它要被连根拔起,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19;路加福音3:9;13:6-9;约翰福音15:5,6)
他还好比不愿自由的奴隶,被命令他要被带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耳(出埃及记21:6)。那些不与主结合之人就是奴隶,而那些与主结合之人是自由的。因为主说:
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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