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423.在理解力中被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这一点无法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清楚看出来,因为人无法看到使得肺保持在呼吸状态的血液质量如何。血液有可能充满杂质,无法与纯净血液区分开。此外,纯属世人的呼吸看上去和属灵人的一样。然而,两者在天堂却截然不同,因为在天堂,每个人都照着爱与智慧的婚姻进行呼吸。因此,天使怎样照着这婚姻被认识,就怎样照着他们的呼吸被认识。正因如此,凡没有这种婚姻的人,当进入天堂时,都会感到胸痛,并且呼吸困难,就像一个垂死挣扎的人。于是,这些人从那个地方一头栽下来,一刻不停,直到他们来到那些呼吸与他们相同的人当中;因为此时,这些人通过对应而拥有相似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相似的思维。
由此可见,对属灵人来说,他的血更纯净,被有些人称为动物灵(the animal spirit),它被洁净到此人拥有一种爱与智慧的婚姻的程度。最直接地对应于该婚姻的,就是这种更纯净的血。由于它流入身体的血液中,所以可推知,身体的血液也通过它被洁净。对那些爱在理解力中被玷污的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然而,正如我们所说的,人无法通过检查血液来验证这一切;不过,他能通过观察爱之情感来验证,因为这些情感与血液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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