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Life99.圣言的许多地方论述了与邪恶的争战,这些争战就是试探。它们由主的这些话来表示:
我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单独的;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果实来。(约翰福音12:24)
也由这些话来表示: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马可福音8:34–35)
“十字架”表示试探(在马太福音10:38; 16:24; 马可福音10:21; 路加福音14:27也是);“生命”表示人之自我的生命(在马太福音10:39; 16:25; 路加福音9:24; 尤其在约翰福音12:25也是),这生命也是“无益的肉体生命”(约翰福音6:63)。论到与邪恶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胜利,主在启示录中对所有教会说:
以弗所教会: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士每拿教会: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别迦摩教会: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启示录2:17)
推雅推喇教会: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又要把晨星赐给他。(启示录2:26, 28)
撒狄教会: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启示录3:5)
非拉铁非教会: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又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12)
老底嘉教会: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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