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1.“叫他能用火烤人”表示对主之爱折磨他们,他们处于源于其爱之快乐的邪恶欲望。由于“倒他的小瓶”表示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所以“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流注,以发现这教会之人当中的爱之品质。因此,天使得以“能用火烤人”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折磨他们;由于主的神性之爱只折磨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快乐的邪恶欲望的人,所以可推知,他得以“能用火烤人”表示对主之爱折磨他们,因为他们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快乐的邪恶欲望。“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因而对虚假的欲望(可参看AR 382节);“火”表示神性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AR 494节)。自我之爱就是地狱之爱,其快乐就是地狱的快乐,这爱的快乐源于邪恶的欲望,或从邪恶的欲望中存在,并由它们构成,这一点在《圣治》,并《圣爱与圣智》中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基督教界是未知的,因为基督教界不知道什么是对主之爱,而对主之爱会教导自我之爱的性质。
231.⑶教义必由纯正真理构成,唯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在圣言字义中看到这些纯正真理。启示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并以真理指导有用的生活之人里面。而其他人不可能在圣言中得到启示。启示唯独来自主,因为圣言来自衪,因而衪在圣言里面。启示之所以被赋予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并以真理指导有用的生活之人,是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主是真理本身,如关于主那一章所说明的;人若照着主的神圣真理生活,也就是通过这些真理而致用,就是爱主。如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这些话: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并且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0,21,23)
这些人就是阅读圣言时得到启示的人,对他们来说,圣言是发光和透明的。
圣言对他们来说之所以是发光和透明的,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一个属灵之义和一个属天之义,这些意义充满天堂之光。因此,主藉由它们及其光流入圣言的属世之义,并流入人里面属世之义的光中。结果,人凭内在直觉承认真理,然后在自己的思维过程中看到它。每当人因真理而拥有对真理的情感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情感通向直觉,直觉通向思维,被称为信的承认就这样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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