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8.“就有恶而且毒的疮”表示对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具有毁灭性的内在邪恶和虚假。“疮”在此只表示邪恶,这邪恶源于遵行这教义之首,即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生活;因为它“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以此表示这信和照之的生活;因此,“恶而且毒的疮”表示对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具有毁灭性的内在邪恶和虚假。“毒”表示具有毁灭性,因为邪恶只会摧毁良善,虚假只会摧毁真理。“疮”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身体上的疮源于血液的败坏状态,或其它某种内在恶性肿瘤。灵义上所指的疮也是如此,这些“疮”源于欲望及其快乐,它们才是内因。“疮”所表示的邪恶本身外在显得令人快乐,但内在却隐藏着欲望,而这邪恶就源于这些欲望,并由它们构成。
要清楚地知道,人类心智的内层在每个人里面都以相继次序和同步次序存在。它们存在于从心智的高层或在先事物到其低层或在后事物的相继次序中。而在终端,或最后事物中,它们存在于同步次序中,但在这些终端或最后事物中,它们从内层事物到外层事物而存在,就像从一个中心到其周边而存在一样。《圣爱与圣智》(173-281节)一书在论述层级的地方多次说明了这一事实;由此明显可知,终端是一切在先事物的综合体。由此可知,一切邪恶的欲望都以同步次序从内在存在于人在自己里面所感知到的邪恶本身里面,而人在自己里面所感知到的一切邪恶都存在于终端中。因此,当一个人弃绝自己身上的邪恶时,他同时也弃绝了这邪恶的欲望;尽管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人的确能凭自己弃绝邪恶,但不能弃绝邪恶的欲望;因此,当他想通过与邪恶争战而弃绝邪恶时,就必须仰望主;因为主从至内层到终端进行运作,事实上,祂通过人的灵魂进入并洁净他。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疮”表示出现在终端或末端、源于内在恶意的邪恶。这种事会发生在所有说服自己相信唯信得救的人身上,因此,这些人不反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也不仰望主。
在以下经文中,“疮”和“伤”也表示源于内在邪恶,也就是欲望的终端或末端中的邪恶;以赛亚书: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尽是伤口、疤痕与新打的瘀伤,未曾挤净,未曾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以赛亚书1:6)
诗篇: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口溃烂发臭。(诗篇38:4,5)
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中风的伤口的日子。(以赛亚书30:26)
申命记:
你若不顺从耶和华的声音,不谨守遵行祂的诫命,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在你膝上腿上,从脚掌到头顶,用恶疮击打你,使你无法医治。(申命记28:15, 27, 35)
在埃及,人和牲畜身上起泡带脓的疮(出埃及记9:8-11)并非表示别的;因为在那里所行的神迹表示他们所处的邪恶和虚假。由于犹太民族处于对圣言的亵渎,这由“大麻风”来表示,所以他们不仅肉体上有大麻风,而且衣服、房屋和器具上也有大麻风;麻风病的各种有害症状表示亵渎的种类,它们是:疖子或肿瘤(Tumors)、白疖(white pustules)、红肉(reddenings)、脓疮(abscesses)、火毒(burnings),皮疹(tetter),火斑(scurf)等(利未记13:1–59)。因为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在这个教会中,内在事物以相对应的外在事物来代表。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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