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7.启16:2.“第一位便去,把他的小瓶倒在地上”表示(该流注)进入那些处于改革宗教会的内层,研究唯信称义的教义,被称为神职人员的人。“倒他的小瓶”表示流注,如前所述(AR 676节)。“地”表示教会(AR 285节),在此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教会内层的人,即那些研究唯信称义的教义之人。这些人还声称,他们知道教会的内层事物;但这些内层事物只是对这一个观点的确认,即: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至于其它内层事物,他们就不知道了;由于这些人主要是牧师,神学教授和大学讲师,简言之,就是博士和牧者,所以这第一波流注进入那些被称为神职人员的人。所指的是他们,因为经上说,第一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地”上,第二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海”里;“地”是指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当中的教会;“海”是指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当中的教会,如前所述(AR 398, 403, 420, 470节);所指的是这些人,这一点从经上说就有恶而且毒的“疮”生在他们身上也明显看出来。
267.“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这从“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宝座”一般是指天堂,尤指属灵天堂,抽象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也表示审判,因为所有人都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的;所有在天上的人也是(对此,参看AE 253a节)。“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是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审判唯独属于主,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所有民族必都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马太福音25:31, 32)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由于没有人从神性良善受审判,而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所以经上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父”表示神性良善,“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254节);“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3, 151节)。“宝座”在此之所以表示审判,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为了审判而对一切事物的安排(参看AE 2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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