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72

672.启15:7.

672.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用来揭露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真理和良善。“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表示终端中的圣言,和保护,免得圣言的真正真理和良善遭到侵犯(可参看AR 239节);由于圣言的内在真理和良善由圣言的字义来保护,所以“四活物中的一个”表示圣言的字义。“七瓶”和“七灾”所表相同,因为小瓶是盛东西的器皿;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器皿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酒”所表相同,“盘”和“食物”所表相同。“杯”、“酒杯”、“小瓶”、“盘”与它们所盛的东西表示相同的事物,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可以看出来。前面已经说明,“七位天使”表示什么。“把小瓶给他们”,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真理和良善进入教会的流注,以便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可以被揭露出来;裸露的良善和真理无法流入,因为这些不被接受;但披上衣服的真理,就是诸如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种,能被接受。此处,主总是从至内层通过终端,或在完全中运作。这就是“把小瓶给了天使们”的原因,以此表示包含真理和良善,就是诸如构成或属于圣言字义的那种真理和良善,虚假和邪恶通过它们被发现。圣言的字义是一个容器或盛纳的器皿,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36, 37-49节)。

“小瓶”、“盘”、“杯”、“酒杯”、“瓶子”表示包含在它们里面的东西,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烈怒的酒,使所有民族都喝;他们若不肯接这杯,你就说,你们一定要喝。(耶利米书25:15, 16, 28)

又: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以西结书:

我必将你姐姐的杯交在你手中;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毁灭的杯,就是你姐姐撒玛利亚的杯。(以西结书23:31-34)

哈巴谷书:

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好叫你的荣耀上有呕吐物。(哈巴谷书2:16)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诗篇:

耶和华必使暴风如雨般降与恶人;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又: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的一切恶人都必喝。(诗篇75:8)

启示录:

拜兽的人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启示录14:10)

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醒来,起来,你从耶和华手中喝了祂烈怒的杯;你喝了战栗之杯中的残渣。(以赛亚书51:17)

启示录:

那女人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启示录17:4)

又:

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调给她。(启示录18:6)

撒迦利亚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向众民成为颤抖的杯。(撒迦利亚书12:2)

马太福音: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子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路加福音11:39)

又:

耶稣对西庇太的两个儿子说,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马太福音20:22, 23; 马可福音10:38, 39)

约翰福音:

耶稣就对彼得说,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福音18:11)

马太福音: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说,倘若可能,就叫这杯离开我吧。(马太福音26:39, 42, 44)

又:

耶稣拿起杯来说,你们都喝它;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 马可福音14:23-24; 路加福音22:17)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杯,你持守我的阄分。(诗篇16:5)

又:

你在我面前摆设筵席,我的杯必满溢。(诗篇23:5)

又:

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我要举起救恩的杯。(诗篇116:12, 13)

耶利米书:

喝安慰的杯。(耶利米书16:7)

“酒杯”、“杯”也与“小瓶”、“瓶子”所表相同(马太福音9:17; 路加福音5:37, 38; 耶利米书13:12; 48:12; 哈巴谷书2:15)。盛香的“小瓶”、“香炉”、“香盒或香具”与“香或香祭”所表相同;总的来说,各种器皿和它们里面的东西所表相同。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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