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2.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用来揭露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真理和良善。“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表示终端中的圣言,和保护,免得圣言的真正真理和良善遭到侵犯(可参看AR 239节);由于圣言的内在真理和良善由圣言的字义来保护,所以“四活物中的一个”表示圣言的字义。“七瓶”和“七灾”所表相同,因为小瓶是盛东西的器皿;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器皿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酒”所表相同,“盘”和“食物”所表相同。“杯”、“酒杯”、“小瓶”、“盘”与它们所盛的东西表示相同的事物,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可以看出来。前面已经说明,“七位天使”表示什么。“把小瓶给他们”,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真理和良善进入教会的流注,以便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可以被揭露出来;裸露的良善和真理无法流入,因为这些不被接受;但披上衣服的真理,就是诸如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种,能被接受。此处,主总是从至内层通过终端,或在完全中运作。这就是“把小瓶给了天使们”的原因,以此表示包含真理和良善,就是诸如构成或属于圣言字义的那种真理和良善,虚假和邪恶通过它们被发现。圣言的字义是一个容器或盛纳的器皿,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36, 37-49节)。
“小瓶”、“盘”、“杯”、“酒杯”、“瓶子”表示包含在它们里面的东西,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烈怒的酒,使所有民族都喝;他们若不肯接这杯,你就说,你们一定要喝。(耶利米书25:15, 16, 28)
又: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以西结书:
我必将你姐姐的杯交在你手中;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毁灭的杯,就是你姐姐撒玛利亚的杯。(以西结书23:31-34)
哈巴谷书:
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好叫你的荣耀上有呕吐物。(哈巴谷书2:16)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诗篇:
耶和华必使暴风如雨般降与恶人;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又: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的一切恶人都必喝。(诗篇75:8)
启示录:
拜兽的人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启示录14:10)
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醒来,起来,你从耶和华手中喝了祂烈怒的杯;你喝了战栗之杯中的残渣。(以赛亚书51:17)
启示录:
那女人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启示录17:4)
又:
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调给她。(启示录18:6)
撒迦利亚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向众民成为颤抖的杯。(撒迦利亚书12:2)
马太福音: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子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路加福音11:39)
又:
耶稣对西庇太的两个儿子说,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马太福音20:22, 23; 马可福音10:38, 39)
约翰福音:
耶稣就对彼得说,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福音18:11)
马太福音: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说,倘若可能,就叫这杯离开我吧。(马太福音26:39, 42, 44)
又:
耶稣拿起杯来说,你们都喝它;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 马可福音14:23-24; 路加福音22:17)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杯,你持守我的阄分。(诗篇16:5)
又:
你在我面前摆设筵席,我的杯必满溢。(诗篇23:5)
又:
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我要举起救恩的杯。(诗篇116:12, 13)
耶利米书:
喝安慰的杯。(耶利米书16:7)
“酒杯”、“杯”也与“小瓶”、“瓶子”所表相同(马太福音9:17; 路加福音5:37, 38; 耶利米书13:12; 48:12; 哈巴谷书2:15)。盛香的“小瓶”、“香炉”、“香盒或香具”与“香或香祭”所表相同;总的来说,各种器皿和它们里面的东西所表相同。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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