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1.“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表示这都是按着圣言的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和良善。“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表示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如稍后所看到的。“胸间束着金带”表示发出同时结合的神性,即神性良善,如前所述(AR 46节)。“穿着和束着”表示出现并存在于它们里面;因为衣服表示披在良善上为衣服的真理(AR 166节);带子或腰带表示按次序和联系将真理和良善维系在一起,或包含在其次序和联系中的真理和良善(AR 46节)。由此明显可知,“天使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表示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和良善,它们因只来自圣言而表示圣言的真理和良善。
“细麻或亚麻”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出埃及记:
亚伦进入会幕,就近祭坛时,要穿细麻布裤子。(出埃及记28:42, 43)
利未记:
亚伦进入圣所时,要穿上细麻布圣内袍,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肉身上;束细麻布带子,戴细麻布冠冕;这些都是圣衣,他为百姓行赎罪之礼时,要穿上这圣衣。(利未记16:4, 32)
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进内院门时,要穿细麻衣,头上要戴细麻布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7, 18)
撒母耳记上:
祭司穿细麻布的以弗得。(撒母耳记上22:18)
又:
当撒母耳还是孩子,在耶和华面前供职时,他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撒母耳记上2:18)
撒母耳记下:
当约柜被抬进大卫城时,大卫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撒母耳记下6:14)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主在为门徒洗脚时,腰间束着一块亚麻布,并用这亚麻布擦他们的脚(约翰福音13:4, 5);天使穿着细麻衣出现(但以理书10:5; 以西结书9:2-4, 11; 10:2-7);以及在主的坟墓前所看到的天使出现时,衣服洁白放光(马太福音28:3);量新殿的天使手拿麻绳(以西结书40:3);耶利米为代表教会在真理上的状态,被吩咐:
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把它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磐石穴中,后来发现它变坏了。(耶利米书13:1-7)
在以赛亚书,经上也说: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冒烟的亚麻,祂不扑灭,祂必将公平带入真理。(以赛亚书42:3)
在这些地方,“细麻或亚麻”只是指真理。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