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2.启15: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表示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的戒律,即十诫的生活,并出于对主之人身的神性的信仰的称谢。“唱新歌”是指出于心里的喜乐,出于情感称谢唯独主是救主,救赎主和天地之神(AR 279, 617节)。然而,它在此不是被称为“新歌”,而是被称为“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摩西的歌”表示出于遵行律法的戒律,即十诫的生活,因而出于仁爱的称谢,“羔羊的歌”表示出于对主之人身的神性的信仰的称谢;因为“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R 269, 291, 595节),“摩西”在广泛意义上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律法,在严格意义上是指被称为十诫的律法。十诫为人的生活服务,故被称为“神仆人摩西的歌”,因为在圣言中,“仆人”是指一个服务的人或事物(AR 380节),在此是指为生活服务。
“摩西”在广泛意义上是指律法,因为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摩西在摩西五经中所给出的一切诫命、典章和律例都被称为“律法”(AR 417节)。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都被称为“摩西律法”,也被称为“摩西”,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腓力说,我们遇见了耶稣,就是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约翰福音1:45)
又: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这种人要用石头打死。(约翰福音8:5)
路加福音: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路加福音2:22)
又:
摩西律法和先知书中凡指着我所写的,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27, 44)
约翰福音:
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摩西传了割礼;免得破坏摩西的律法。(约翰福音7:19, 22-23)
路加福音:
亚伯拉罕对地狱里的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们若不听摩西和先知,即使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信服。(路加福音16:29, 31)
但以理书:
在神仆人摩西的律法上所写的咒诅和誓言,都倾在我们身上;这一切灾祸临到我们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写的。(但以理书9:11, 13)
玛拉基书:
你们当记念神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所吩咐他的。(玛拉基书4:4)
出埃及记: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要在云中间临到你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出埃及记19:9)
从这些经文可以明显看出,“摩西”在广泛意义上是指摩西所写的圣言,这圣言被称为“律法”。由此可推知,“摩西”是指律法,即十诫;尤其因为摩西摔碎了先前的石版后,又凿出两块石版(出埃及记34:1, 4);当他带着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因此,在绘画中,摩西被描绘为手拿两块石版。在马可福音,经上也说: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马可福音7:10)
约书亚记:
约书亚将摩西律法的抄本写在祭坛的石头上。(约书亚记8:32)
这律法就是十诫。由此可见,此处“神仆人摩西的歌”不是指别的,而是指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的戒律,即十诫的生活的称谢。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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