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2.启15: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表示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的戒律,即十诫的生活,并出于对主之人身的神性的信仰的称谢。“唱新歌”是指出于心里的喜乐,出于情感称谢唯独主是救主,救赎主和天地之神(AR 279, 617节)。然而,它在此不是被称为“新歌”,而是被称为“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摩西的歌”表示出于遵行律法的戒律,即十诫的生活,因而出于仁爱的称谢,“羔羊的歌”表示出于对主之人身的神性的信仰的称谢;因为“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R 269, 291, 595节),“摩西”在广泛意义上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律法,在严格意义上是指被称为十诫的律法。十诫为人的生活服务,故被称为“神仆人摩西的歌”,因为在圣言中,“仆人”是指一个服务的人或事物(AR 380节),在此是指为生活服务。
“摩西”在广泛意义上是指律法,因为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摩西在摩西五经中所给出的一切诫命、典章和律例都被称为“律法”(AR 417节)。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都被称为“摩西律法”,也被称为“摩西”,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腓力说,我们遇见了耶稣,就是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约翰福音1:45)
又: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这种人要用石头打死。(约翰福音8:5)
路加福音: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路加福音2:22)
又:
摩西律法和先知书中凡指着我所写的,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27, 44)
约翰福音:
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摩西传了割礼;免得破坏摩西的律法。(约翰福音7:19, 22-23)
路加福音:
亚伯拉罕对地狱里的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们若不听摩西和先知,即使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信服。(路加福音16:29, 31)
但以理书:
在神仆人摩西的律法上所写的咒诅和誓言,都倾在我们身上;这一切灾祸临到我们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写的。(但以理书9:11, 13)
玛拉基书:
你们当记念神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所吩咐他的。(玛拉基书4:4)
出埃及记: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要在云中间临到你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出埃及记19:9)
从这些经文可以明显看出,“摩西”在广泛意义上是指摩西所写的圣言,这圣言被称为“律法”。由此可推知,“摩西”是指律法,即十诫;尤其因为摩西摔碎了先前的石版后,又凿出两块石版(出埃及记34:1, 4);当他带着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因此,在绘画中,摩西被描绘为手拿两块石版。在马可福音,经上也说: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马可福音7:10)
约书亚记:
约书亚将摩西律法的抄本写在祭坛的石头上。(约书亚记8:32)
这律法就是十诫。由此可见,此处“神仆人摩西的歌”不是指别的,而是指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的戒律,即十诫的生活的称谢。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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