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1.“都站在玻璃海边,拿着神的竖琴”表示灵界边界上的基督天堂,和那里的人当中的仁之信。由于“玻璃海”表示那些的确有某种宗教和敬拜,但却没有生活良善之人的聚集(AR 659节),所以约翰看到的那些“站在玻璃海边”的人表示灵界边界上的基督天堂,该天堂由那些拥有宗教和敬拜,也拥有生活良善的人构成,因为他们“战胜了兽、兽像”。前一章论述了高层基督天堂;与羔羊一起站在锡安山上的“十四万四千人”就是指那些构成该天堂的人(AR 612-625节)。“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对主的称谢(AR 276, 616节)。属灵真理属于源于仁爱的信仰。约翰看到他们拿着竖琴,听见他们唱歌,如接下来所提到的,这是一种源于仁之信的称谢的代表。在灵界,在天堂天使的思维和随之而来的说话声音中的情感在下面听起来各不相同,要么像水声,要么像雷声,如前所述(启14:2),要么像号声,如前所述(启4:1),要么如此处,像竖琴声,也如前所述(启5:8; 14:2);然而,它们不是发出声音的水,也不是打雷的雷声,不是发出声音的号筒或竖琴,事实上,它们同样不是歌;但天使们照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交谈和称谢在下面听上去就是这样,从中可以感知到他们的爱和智慧的品质。这些声音被听到了,这一点是由于情感与声音,并思维与言语的对应关系。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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