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9.启15: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表示灵界的最远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但没有生活良善的人就聚集在那里。“玻璃海”(启4:6)表示由那些拥有来自圣言字义的总体真理的基督徒形成的新天堂(AR 238节)。那些拥有总体真理的人也在天堂的边界,因此,从远处看,他们好像在海里(AR 398, 403, 405节)。但此处“玻璃海”表示灵界的最远边界或终端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但没有生活良善的人就聚集在那里。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些人的聚集,所以经上说“仿佛有玻璃海”,又进一步说,它看似“与火搀杂”,那里的“火”表示对邪恶的爱和由此产生的生活的邪恶(AR 452, 468, 494, 766, 767, 787节),因而表示没有生活的良善,因为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在此是指这些人的聚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如“那些战胜了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的人,都站在玻璃海边”,他们表示那些因弃绝与仁分离之信而处于生活的良善,因而在天堂里的人(AR 660节)。启示录21:1中的“不再有的海”(AR 878节)也是指这海。我也得以看到这海和其中的人是何性质和品质。他们就是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常去教会,听讲道,领受圣餐,却从不进一步思想神、救赎和永生,不知道什么是罪的人。因此,就脸而言,他们是人;就文明道德的生活而言,其中许多人也是人,但就属灵生活而言,他们根本就不是人,因为人凭属灵生活而为人。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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