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9.启15: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表示灵界的最远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但没有生活良善的人就聚集在那里。“玻璃海”(启4:6)表示由那些拥有来自圣言字义的总体真理的基督徒形成的新天堂(AR 238节)。那些拥有总体真理的人也在天堂的边界,因此,从远处看,他们好像在海里(AR 398, 403, 405节)。但此处“玻璃海”表示灵界的最远边界或终端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但没有生活良善的人就聚集在那里。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些人的聚集,所以经上说“仿佛有玻璃海”,又进一步说,它看似“与火搀杂”,那里的“火”表示对邪恶的爱和由此产生的生活的邪恶(AR 452, 468, 494, 766, 767, 787节),因而表示没有生活的良善,因为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在此是指这些人的聚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如“那些战胜了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的人,都站在玻璃海边”,他们表示那些因弃绝与仁分离之信而处于生活的良善,因而在天堂里的人(AR 660节)。启示录21:1中的“不再有的海”(AR 878节)也是指这海。我也得以看到这海和其中的人是何性质和品质。他们就是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常去教会,听讲道,领受圣餐,却从不进一步思想神、救赎和永生,不知道什么是罪的人。因此,就脸而言,他们是人;就文明道德的生活而言,其中许多人也是人,但就属灵生活而言,他们根本就不是人,因为人凭属灵生活而为人。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