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9.启15: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表示灵界的最远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但没有生活良善的人就聚集在那里。“玻璃海”(启4:6)表示由那些拥有来自圣言字义的总体真理的基督徒形成的新天堂(AR 238节)。那些拥有总体真理的人也在天堂的边界,因此,从远处看,他们好像在海里(AR 398, 403, 405节)。但此处“玻璃海”表示灵界的最远边界或终端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但没有生活良善的人就聚集在那里。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些人的聚集,所以经上说“仿佛有玻璃海”,又进一步说,它看似“与火搀杂”,那里的“火”表示对邪恶的爱和由此产生的生活的邪恶(AR 452, 468, 494, 766, 767, 787节),因而表示没有生活的良善,因为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在此是指这些人的聚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如“那些战胜了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的人,都站在玻璃海边”,他们表示那些因弃绝与仁分离之信而处于生活的良善,因而在天堂里的人(AR 660节)。启示录21:1中的“不再有的海”(AR 878节)也是指这海。我也得以看到这海和其中的人是何性质和品质。他们就是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常去教会,听讲道,领受圣餐,却从不进一步思想神、救赎和永生,不知道什么是罪的人。因此,就脸而言,他们是人;就文明道德的生活而言,其中许多人也是人,但就属灵生活而言,他们根本就不是人,因为人凭属灵生活而为人。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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