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58

658.“因为神的怒

658.“因为神的怒气在这七灾中完满了”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结束。“完满”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结束,如稍后所看到的;“神的怒气”表示人身上的邪恶,这邪恶因反对神而被称为“神的怒气或烈怒”;不是神向人发怒,而是人因自己的邪恶而向神发怒,由于当人因自己的邪恶而受到惩罚和折磨时,如死后在地狱里的情形,在人看来,这一切好像来自神,所以在圣言中,烈怒和愤怒,甚至邪恶,都被归于神。但这只是字义上的情况,因为字义是照着表象和对应来写的,但在灵义上不是这样,因为灵义里面没有表象和对应,只有在自己光中的真理;关于这愤怒,可参看前文(AR 525, 635节)。经上说“神的怒气在这七灾中完满了”,以此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结束;我们需要解释一下原因。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因远离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直到它们荡然无存而衰退;这是由邪恶和虚假的逐渐增长而导致的;当不再有任何爱与信之良善时,就只有邪恶与虚假了;当情况是这样时,教会的结束就到来了。在结束时,人只知道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因为他出于在邪恶和虚假里面所感受到的快乐而热爱并因此确认它们。
在以下经文中,这就是“完结”(consummation,或满盈)所表示并被称为“毁坏”(或毁灭)的结束;以赛亚书:
我从耶和华那里听见临到全地的完结和决定。(以赛亚书28:22)
又:
完结已定,公义涨溢。因为主万军之耶和华在全地必作出完结和决定。(以赛亚书10:22-23)
西番雅书:
在耶和华妒忌的火中,全地必被吞灭,因为祂必对这地一切的居民作出速速的完结。(西番雅书1:18)
但以理书:
最后,那可憎的鸟儿必成为荒凉,直到完结和决定的事,倾倒在那行毁坏的身上。(但以理书9:27)
耶利米书:
全地必成为荒场,我却不完结。(耶利米书4:27)
创世记:
耶和华说,我要下去,察看他们是否真的像那达到我这里的嚷叫声一样完结了。(创世记18:21)
这论及所多玛。创世记:
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创世记15:16)
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时代的完结”也是指表示教会的结束;马太福音:
门徒问耶稣,你降临和时代完结的预兆是什么呢?(马太福音24:3)
又:
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烧掉;惟有小麦要收在仓里;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30, 40)
又:
在时代的完结,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9)
又:
耶稣对门徒说,看哪,我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马太福音28:20)
“直到时代的完结”是指直到教会的结束,那时将有一个新教会,主将与这新教会同在。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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