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5
1.我看见另有一个迹象在天上,大而且奇,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后的七灾,因为神的怒气在这七灾中完满了。
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那些战胜了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的人,都站在玻璃海边,拿着神的竖琴。
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说,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圣徒之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
4.主啊,谁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因此,所有民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
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
6.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
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
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
灵义
整章内容
准备揭露教会的最后状态,揭开他们所处的邪恶和虚假(1, 5-8节);那些承认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与他们分离(2-4节)。
各节内容
启15:1.“我看见另有一个迹象在天上,大而且奇”表示关于地上教会的状态,来自主的启示,即它在爱和信方面是什么样(656节)。“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后的七灾”表示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即它们在教会最后状态下的样子,被主完全揭露(657节)。“因为神的怒气在这七灾中完满了”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结束(658节)。
启15: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表示灵界的最远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并出于宗教信仰来敬拜,但缺乏生活的任何良善的人就聚集在那里(659节)。“那些战胜了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的人”表示那些已经弃绝唯信及其教义,因而不承认、不吸收它的虚假,也没有歪曲圣言的人(660节)。“都站在玻璃海边,拿着神的竖琴”表示边界上的基督天堂,和那里的人当中的仁之信(661节)。
启15: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表示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的戒律,即十诫的生活,并出于对主之人身的神性的信仰的称谢(662节)。“说,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表示世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是由主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和制造的(663节)。“圣徒之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表示从祂发出的一切都是公义和真实的,因为祂是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664节)。
启15:4.“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表示唯独祂要被爱和敬拜(665节)。“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祂是圣言,真理和光照(666节)。“因此,所有民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表示所有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都将承认唯独主是神(667节)。“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圣言的真理公开证明了这一点(668节)。
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出现了,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祂的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669节)。
启15:6.“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主为天堂的至内层进入教会的流注所作的准备,以便教会的邪恶和虚假被揭露,因而恶人和善人分离(670节)。“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表示这都是按着圣言中的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和良善(671节)。
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用来揭露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真理和良善(672节)。“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表示即将出现,并被圣言的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和良善揭露的邪恶和虚假(673节)。
启15: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充满来自主的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674a节)。“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在那里到了这种程度,即:无法承受更高的真理,直到毁灭之后,看到这教会的结束(674b节)。
诠 释
656.启15:1.“我看见另有一个迹象在天上,大而且奇”表示关于地上教会的状态,来自主的启示,即它在爱和信方面是什么样。这就是本章和下一章的主题;因此,“在天上大而且奇的迹象”表示这个主题。“天上的迹象”表示关于天堂和教会,以及它们的状态,来自主的启示(参看AR 532, 536节);它与爱和信有关,因为它被称为“大而且奇”;在圣言中,“大”论及那些属于情感和爱的事物,“奇”论及那些属于思维和信的事物。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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