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56

启示录15 1.我

启示录15
1.我看见另有一个迹象在天上,大而且奇,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后的七灾,因为神的怒气在这七灾中完满了。
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那些战胜了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的人,都站在玻璃海边,拿着神的竖琴。
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说,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圣徒之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
4.主啊,谁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因此,所有民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
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
6.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
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
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
灵义
整章内容
准备揭露教会的最后状态,揭开他们所处的邪恶和虚假(1, 5-8节);那些承认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与他们分离(2-4节)。
各节内容
启15:1.“我看见另有一个迹象在天上,大而且奇”表示关于地上教会的状态,来自主的启示,即它在爱和信方面是什么样(656节)。“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后的七灾”表示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即它们在教会最后状态下的样子,被主完全揭露(657节)。“因为神的怒气在这七灾中完满了”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结束(658节)。
启15: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表示灵界的最远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并出于宗教信仰来敬拜,但缺乏生活的任何良善的人就聚集在那里(659节)。“那些战胜了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的人”表示那些已经弃绝唯信及其教义,因而不承认、不吸收它的虚假,也没有歪曲圣言的人(660节)。“都站在玻璃海边,拿着神的竖琴”表示边界上的基督天堂,和那里的人当中的仁之信(661节)。
启15: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表示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的戒律,即十诫的生活,并出于对主之人身的神性的信仰的称谢(662节)。“说,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表示世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是由主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和制造的(663节)。“圣徒之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表示从祂发出的一切都是公义和真实的,因为祂是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664节)。
启15:4.“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表示唯独祂要被爱和敬拜(665节)。“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祂是圣言,真理和光照(666节)。“因此,所有民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表示所有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都将承认唯独主是神(667节)。“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圣言的真理公开证明了这一点(668节)。
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出现了,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祂的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669节)。
启15:6.“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主为天堂的至内层进入教会的流注所作的准备,以便教会的邪恶和虚假被揭露,因而恶人和善人分离(670节)。“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表示这都是按着圣言中的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和良善(671节)。
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用来揭露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真理和良善(672节)。“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表示即将出现,并被圣言的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和良善揭露的邪恶和虚假(673节)。
启15: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充满来自主的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674a节)。“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在那里到了这种程度,即:无法承受更高的真理,直到毁灭之后,看到这教会的结束(674b节)。
诠 释
656.启15:1.“我看见另有一个迹象在天上,大而且奇”表示关于地上教会的状态,来自主的启示,即它在爱和信方面是什么样。这就是本章和下一章的主题;因此,“在天上大而且奇的迹象”表示这个主题。“天上的迹象”表示关于天堂和教会,以及它们的状态,来自主的启示(参看AR 532, 536节);它与爱和信有关,因为它被称为“大而且奇”;在圣言中,“大”论及那些属于情感和爱的事物,“奇”论及那些属于思维和信的事物。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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