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56

启示录15 1.我

启示录15
1.我看见另有一个迹象在天上,大而且奇,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后的七灾,因为神的怒气在这七灾中完满了。
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那些战胜了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的人,都站在玻璃海边,拿着神的竖琴。
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说,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圣徒之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
4.主啊,谁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因此,所有民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
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
6.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
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
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
灵义
整章内容
准备揭露教会的最后状态,揭开他们所处的邪恶和虚假(1, 5-8节);那些承认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与他们分离(2-4节)。
各节内容
启15:1.“我看见另有一个迹象在天上,大而且奇”表示关于地上教会的状态,来自主的启示,即它在爱和信方面是什么样(656节)。“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后的七灾”表示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即它们在教会最后状态下的样子,被主完全揭露(657节)。“因为神的怒气在这七灾中完满了”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结束(658节)。
启15: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表示灵界的最远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并出于宗教信仰来敬拜,但缺乏生活的任何良善的人就聚集在那里(659节)。“那些战胜了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的人”表示那些已经弃绝唯信及其教义,因而不承认、不吸收它的虚假,也没有歪曲圣言的人(660节)。“都站在玻璃海边,拿着神的竖琴”表示边界上的基督天堂,和那里的人当中的仁之信(661节)。
启15:3.“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表示出于仁爱,因而出于遵行律法的戒律,即十诫的生活,并出于对主之人身的神性的信仰的称谢(662节)。“说,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表示世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是由主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和制造的(663节)。“圣徒之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表示从祂发出的一切都是公义和真实的,因为祂是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664节)。
启15:4.“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表示唯独祂要被爱和敬拜(665节)。“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祂是圣言,真理和光照(666节)。“因此,所有民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表示所有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都将承认唯独主是神(667节)。“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圣言的真理公开证明了这一点(668节)。
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出现了,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祂的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669节)。
启15:6.“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主为天堂的至内层进入教会的流注所作的准备,以便教会的邪恶和虚假被揭露,因而恶人和善人分离(670节)。“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表示这都是按着圣言中的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和良善(671节)。
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用来揭露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真理和良善(672节)。“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表示即将出现,并被圣言的纯粹和真正的真理和良善揭露的邪恶和虚假(673节)。
启15: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充满来自主的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674a节)。“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在那里到了这种程度,即:无法承受更高的真理,直到毁灭之后,看到这教会的结束(674b节)。
诠 释
656.启15:1.“我看见另有一个迹象在天上,大而且奇”表示关于地上教会的状态,来自主的启示,即它在爱和信方面是什么样。这就是本章和下一章的主题;因此,“在天上大而且奇的迹象”表示这个主题。“天上的迹象”表示关于天堂和教会,以及它们的状态,来自主的启示(参看AR 532, 536节);它与爱和信有关,因为它被称为“大而且奇”;在圣言中,“大”论及那些属于情感和爱的事物,“奇”论及那些属于思维和信的事物。

诠释启示录 #1028

1028.“因为这雹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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