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1.“把它扔进神烈怒的大酒榨中”表示对他们作为的品质的检查,即:它们是邪恶。将葡萄园的串串葡萄“扔进酒榨中”表示检查他们的作为,因为“串串(葡萄)”表示这些作为(可参看AR 649节)。但这酒榨因被称为“神烈怒的大酒榨”,故表示对他们作为的检查,发现它们是邪恶,因为“神的烈怒”论及邪恶(AR 635节)。“酒榨”表示检查,因为在酒榨中,葡萄汁从串串葡萄中被榨出来,橄榄油从橄榄中被榨出来,从所榨出的葡萄汁和橄榄油中就可以感知到葡萄和橄榄的品质。由于“葡萄园”表示基督教会,它的“串串(葡萄)”表示作为,所以把葡萄“扔进酒榨中”表示在基督教会之人当中检查这些作为。但由于他们将信与仁分离,认为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使人得救,还由于从与仁分离之信中发出的,只是恶行,所以这酒榨被称为“神烈怒的大酒榨”。在以下经文中,“酒榨”(或榨池、压酒池、酒池)也表示对作为的检查;以赛亚书:
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在油之子的角中;他栽种上等的葡萄树,又在其中凿出压酒池,指望它结葡萄,反倒结了野葡萄。(以赛亚书5:1, 2)
约珥书:
你们要伸出镰刀,因为庄稼熟了;来践踏吧,因为酒榨满了,酒池盈溢,他们的罪恶甚大。(约珥书3:13)
何西阿书:
谷场和酒榨必不喂养他们,新酒也必使她失望。(何西阿书9:2)
耶利米书:
毁灭者已经临到你葡萄收获的季节了,我使酒从酒榨绝流,无人踹酒欢呼,那欢呼必不是欢呼。(耶利米书48:32, 33)
马太福音:
有一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在里面挖了一个压酒池,把它租给园户,但他们却把打发到他们这里来的仆人杀了,最后把儿子也杀了。(马太福音21:33-39)
在约珥书,“酒榨”也论及仁之良善,信之真理从这良善发出:
锡安的女儿哪,你们要快乐,禾场必满了五谷,榨池必溢出新酒和油。(约珥书2:23, 24)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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