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3.“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锋利的镰刀”表示源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和圣言的神性真理。头上戴着的“冠冕”表示智慧(参看AR 189, 252节);“金冠冕”表示源于爱的智慧(AR 235节);由于这冠冕出现在人子或主的头上,所以“金冠冕”表示源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镰刀”之所以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是因为“收割”表示教会在神性真理方面的状态,在此表示它的最后状态;因此,用“镰刀”所进行的“收割”在此表示结束教会的状态并施行审判;由于这些行为是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完现的,所以这就是“镰刀”的具体意思;“锋利的镰刀”是指精确、仔细或完善无暇地完成它。“镰刀”与“剑”、“刀”、“长剑”所表相同;但当论述收割时,经上会提到“镰刀”;当论述战争时,经上会提到“剑”。“剑”、“刀”和“长剑”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神性真理,反之亦然(参看AR 52, 108, 117节)。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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