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2.启14:14.“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表示在圣言方面的主。“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白云”表示诸如内层那样的字义上的圣言;“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此,经上说:“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参看AR 24, 513节);“白云”之所以表示诸如内层那样的圣言字义,是因为“白”论及光中的真理(AR 167, 367节),字义里面从内层有处于天堂之光的属灵真理。“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R 44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也大量证明了这一点。
主经常说,他们要看见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如马太福音16:27; 24:30; 26:64;马可福音14:61-62; 路加福音21:27)。没有人知道它还有其它含义,只知道当主来审判时,祂将出现在天上的云彩中;但意思不是这样,因为意思是,当祂来审判时,祂将出现在圣言的字义中。现在祂已经降临,所以已经通过揭示圣言字义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而出现在圣言中;灵义唯独论述主;唯独祂是天地之神。这些就是“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的意思。圣言字义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灵义唯独论述主,唯独祂是天地之神,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的两个教义(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之圣经篇》)中已经说明,其中一个教义涉及主,另一个涉及圣经。
由于“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是指祂在自己的圣言中降临,就在祂准备施行审判的时候,这就是启示录所论述的,所以经上说:
看哪,祂驾云而来。(启示录1:7)
以及此处:
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启示录14:14)
使徒行传:
他们正看的时候,耶稣就被接升天,有一朵云彩从他们眼前把祂接去;有两个人身穿白衣,说,这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祂还要怎样来。(使徒行传1:9-11)
“云”表示圣言的字义,因为字义是属世的,在处于属灵之光的天使眼前,属世之光中的神性真理看上去就像一朵云彩;对那些处于来自圣言字义的真正真理的人来说,就像白云;而对那些没有处于真正真理的人来说,则像暗云(dark cloud);对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来说,就像乌云或黑云(black cloud);对那些因处于生活的邪恶而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来说,就像夹杂着火的乌云。我见过它。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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