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42

642.启14:14

642.启14:14.“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表示在圣言方面的主。“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白云”表示诸如内层那样的字义上的圣言;“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此,经上说:“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参看AR 24, 513节);“白云”之所以表示诸如内层那样的圣言字义,是因为“白”论及光中的真理(AR 167, 367节),字义里面从内层有处于天堂之光的属灵真理。“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R 44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也大量证明了这一点。
主经常说,他们要看见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如马太福音16:27; 24:30; 26:64;马可福音14:61-62; 路加福音21:27)。没有人知道它还有其它含义,只知道当主来审判时,祂将出现在天上的云彩中;但意思不是这样,因为意思是,当祂来审判时,祂将出现在圣言的字义中。现在祂已经降临,所以已经通过揭示圣言字义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而出现在圣言中;灵义唯独论述主;唯独祂是天地之神。这些就是“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的意思。圣言字义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灵义唯独论述主,唯独祂是天地之神,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的两个教义(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之圣经篇》)中已经说明,其中一个教义涉及主,另一个涉及圣经。
由于“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是指祂在自己的圣言中降临,就在祂准备施行审判的时候,这就是启示录所论述的,所以经上说:
看哪,祂驾云而来。(启示录1:7)
以及此处:
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启示录14:14)
使徒行传:
他们正看的时候,耶稣就被接升天,有一朵云彩从他们眼前把祂接去;有两个人身穿白衣,说,这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祂还要怎样来。(使徒行传1:9-11)
“云”表示圣言的字义,因为字义是属世的,在处于属灵之光的天使眼前,属世之光中的神性真理看上去就像一朵云彩;对那些处于来自圣言字义的真正真理的人来说,就像白云;而对那些没有处于真正真理的人来说,则像暗云(dark cloud);对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来说,就像乌云或黑云(black cloud);对那些因处于生活的邪恶而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来说,就像夹杂着火的乌云。我见过它。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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