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6.“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以及它们衍生的欲望,源于这些的自我聪明的骄傲,因它们而在地狱所受的折磨。“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AR 494节);“硫磺”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欲望(AR 452节);由于地狱的一切折磨都是由这三者造成的,所以经上说:“要被火与硫磺折磨,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经上说“在天使和羔羊面前”,是因为这些爱违背神性真理,违背主,也就是圣言;事实上,“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因为他们是接受者(AR 170节),“羔羊”表示神性人身,以及圣言方面的主(AR 595节)。地狱的折磨就是从前面所提到的爱发出的,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处于这些爱(可参看AR 421, 502, 591节)。
1051.“我看见她,就大大惊奇”表示一个惊人的异象,他所不知道的天堂奥秘就在其中。这从“大大惊奇”的含义清楚可知,对他所看到的这些事物感到“大大惊奇”是指对异象感到震惊,其中隐藏着他所不知道的奥秘。因此,天使对他说:“我要将这女人和驮着她的那兽的奥秘告诉你。”
(关于亵渎续)
这种亵渎尤其存在于那些承认主及其神性,也承认圣言及其神圣的人身上。原因在于,唯独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向照着这些真理生活的人打开天堂;除非天堂被打开,否则这种亵渎是不可能存在的。这表明为何不认识主,对圣言一无所知的外邦人不可能招致这种亵渎;犹太人也不可能招致这种亵渎,因为他们从小就否认主,天堂也没有通过圣言向他们打开;那些从小就不虔诚的人同样不可能招致这种亵渎。因为如前所述,只有那些信得好、活得好,后来又信得坏、活得坏的人才会亵渎。除了这种亵渎外,还有其它种类的亵渎,我们将在下文论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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