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6.“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以及它们衍生的欲望,源于这些的自我聪明的骄傲,因它们而在地狱所受的折磨。“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AR 494节);“硫磺”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欲望(AR 452节);由于地狱的一切折磨都是由这三者造成的,所以经上说:“要被火与硫磺折磨,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经上说“在天使和羔羊面前”,是因为这些爱违背神性真理,违背主,也就是圣言;事实上,“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因为他们是接受者(AR 170节),“羔羊”表示神性人身,以及圣言方面的主(AR 595节)。地狱的折磨就是从前面所提到的爱发出的,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处于这些爱(可参看AR 421, 502, 591节)。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