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6.“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以及它们衍生的欲望,源于这些的自我聪明的骄傲,因它们而在地狱所受的折磨。“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AR 494节);“硫磺”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欲望(AR 452节);由于地狱的一切折磨都是由这三者造成的,所以经上说:“要被火与硫磺折磨,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经上说“在天使和羔羊面前”,是因为这些爱违背神性真理,违背主,也就是圣言;事实上,“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因为他们是接受者(AR 170节),“羔羊”表示神性人身,以及圣言方面的主(AR 595节)。地狱的折磨就是从前面所提到的爱发出的,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处于这些爱(可参看AR 421, 502, 591节)。
2.4属灵的热与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
99.第一部分解释了主里面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如何构成一体。热与光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因为它们从这两者发出,因其对应关系而构成一体;热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由此可推知,由于神性之爱是神性存在,神性智慧是神性显现(如前所示,14-16节),所以属灵之热是神性存在的神性发出,属灵之光是神性显现的神性发出。此外,由于这种合一,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如前所示,34-39节),所以属灵之热属于属灵之光,属灵之光属于属灵之热。从这种合一可推知,热与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为一。不过,下文我们会看到,它们没有作为一被天使和世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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