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6.“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以及它们衍生的欲望,源于这些的自我聪明的骄傲,因它们而在地狱所受的折磨。“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AR 494节);“硫磺”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欲望(AR 452节);由于地狱的一切折磨都是由这三者造成的,所以经上说:“要被火与硫磺折磨,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经上说“在天使和羔羊面前”,是因为这些爱违背神性真理,违背主,也就是圣言;事实上,“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因为他们是接受者(AR 170节),“羔羊”表示神性人身,以及圣言方面的主(AR 595节)。地狱的折磨就是从前面所提到的爱发出的,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处于这些爱(可参看AR 421, 502, 591节)。
170.普遍目的,即创造万物的目的,就是能有一个造物主与受造宇宙的永恒结合;若没有祂的神性能存在于其中如同在自己里面,因而能居住并停留在里面的容器,这种结合是不可能的。为使这些容器能成为祂的居所和住处,他们必须貌似凭自己成为祂的爱与智慧的接受者,因而成为诸如貌似凭自己将自己提升到造物主那里,并使自己与祂结合的那种接受者。没有这种互动能力,结合是不可能的。这些容器就是人类,人类能貌似凭自己提升自己,并进行结合。前面多次指出,人类就是这样的容器,他们貌似凭自己成为神性的接受者。主通过该结合存在于祂所创造的一切作品中。因为万物受造,最终都是为了人类。因此,一切受造物的功用逐级上升,从最低级的受造形式直到人类,并通过人类上升到造物主神那里,它们皆源于神(如65-68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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